余干县交通局文件
干交字[2008]31号
关于印发余干县交通局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余干县交通局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
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
余干县交通局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余干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干府办发[2008]48号)和市交通局《关于印发上饶市交通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饶交办〔2008〕38号)及县政府、市交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现就我局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优化发展环境,着眼服务和谐社会,着眼有效预防腐败,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预防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政务环境考核评价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余干交通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提供保证。
二、评议对象
根据县政府及市交通局的要求,结合我局交通各单位性质、工作职能,以及与群众接触程度、方式等综合因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对象分为以下二类:
(一)参加民主评议政风的单位
县交通局机关(包括征费的5个交管所)。
(二)参加民主评议行风的局属单位
1、县运管所机关;
2、县港航所机关。
三、评议内容
各单位要根据《余干县交通局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评议内容,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抓好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2008年社会群众投诉问题、2008年是行风办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问题,切实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组织实施
今年我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长由李道辉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党委书记高东平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运管所长姚会章,纪委书记万祖梁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万祖梁兼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县交通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交通局会同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市运管处会同县交通局共同组织对县运管所的评议;市港航处根据行业管理的要求,会同县交通局共同组织对县港航管理所的评议。
局属单位的组织:
1、局属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县交通局统一部署,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2、县运管所负责组织所属单位的评议工作;
3、县港航所负责组织所属单位的评议工作。
五、评议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全面部署,深入动员。6月下旬召开余干县交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各单位要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本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于6月底前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调研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级、所辖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各被评单位,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认真抓好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2008年社会群众投诉问题、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县交通局将于7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报市交通局和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是围绕服务重大项目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民生工程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
1、对各县(市、区)交通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与市统计局共同组织实施,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等对象发放问卷测评表(具体方案另定)。
2、市运管处、市港航处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各自组织对所属参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
(四)交叉检查评估。
1、对各县(市、区)交通局的检查评估。在市交通局组织各县(市、区)交通局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各县(市、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于9月份对各县(市、区)交通局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交叉检查评估(共成立12个检查评估组,每个组负责一个县(市、区)的检查评估工作,组长由县(市、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成员分别从市、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抽调)。检查评估主要内容: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市“政风行风热线”及县行风办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本系统、本行业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具体方案另定)。
2、对县运管所、县港航所组织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分别由市运管处、市港航处会同县交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实施。主要检查评估内容:各单位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具体方案另定)。
(五)集中统分。
1、对各县(市、区)交通局的评议分数统计。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2)交叉检查评估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分。(具体方法另定)
2、对县运管所、县港航所组织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方式,分别由市运管处、市港航处确定。
(六)公布结果,总结表彰。
县政府对县直各被评单位在全市获得系统排名前三名的予以表彰奖励,其中,荣获第一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一个月的工资奖励,荣获第二名的予以单位二万元奖励,荣获第三名的予以单位一万元奖励。并对第一类被评单位排名在本县同类别前四名予以表彰奖励。并授予“2008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
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建议有关部门对主要领导进行换岗。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在寻求政风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要给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单位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对于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单位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单位,群众满意度高,评议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三)评议工作要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部门和行业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部门和行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部门和行业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各自的宣传平台,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信息公布和宣传报道,并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真正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提高认识;人人了解行评,人人参与行评”。为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突出重点,严格程序。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重点,要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等内容上门征询意见,针对群众反映政风行风问题较多的重点领域作为评议的重点,加大评议力度,坚决刹住损害群众利益和损害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要严格按照评议方案的要求,有序有效地开展评议工作。
二00八年六月十三日